一、文物建筑现状的调研、测绘与评估
1、调研的过程与方法
文物建筑保护规划前期调研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现场调研、资料整理。
1.1前期准备
对于文物建筑修复与保护,最基本的是要了解文物建筑本身及周边环境情况,在每个建筑保护修复之前、要全面系统的查阅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上网搜集来了解它的历史背景及自然地理信息。做好调研的前期准备才能在调研中做到心中有数,在初步了解基本情况的条件下在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现场踏勘调研。
(1)区位地理信息前期搜集
包括查阅区位图、周边文物建筑分布图、地段地形图、道路交通现状图、总体环境图等,这些图不仅对了解文物建筑有帮助,而且对现场调研也起着重要的参考作用。
(2)历史脉络前期搜集
包括文物建筑的历史沿革资料,保护文物建筑也是保护历史传统文化、前期历史资料的查阅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通过历史文献并结合现状调研核证、研究现状形成的历史是为了充分了解遗存的历史价值,明确遗存的纵向历史地位和价值,对文物建筑修复保护规划有重要的意义。
(3)制定调研期间资料搜集计划
包括确定调研目的和内容、制定所需资料内容列表、设计调研表格等,这些前期准备可以使调研更加全面,并能加快资料搜集速度,使调研期间搜集到的资料有条理、无疏漏。前期需要制作的表格形式和内容如表所示:
文物建 筑名称 |
形式 |
材料 |
色彩 装饰 |
其他 |
现状 描述 |
严重 损伤 |
较严重 损伤 |
一般 损伤 |
保存 较好 |
屋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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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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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 |
1.2 现场调研
在文物建筑现场全面搜集资料是前期调研工作的重心,在之前对调研项目大致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观察记录。调研着重于建筑现状概况、并且补充搜集到的环境、历史信息。
(1)建筑现状的现场调研记录
包括文物建筑本体和附属文物两部分。文物主体部分的要点记录包含两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清单和保护的现状的资料。其中建筑调研包括建筑年代、层数高度、院落形制、结构构造、风格风貌、建筑质量等建筑基本属性,以及房屋产权、使用功能等社会属性,须依据建筑现状调查表进行调查,对每栋建筑物进行各里面和院落拍照,具体保护项目根据其本身的特点来调研。
(2)文物保护的现状资料
收集现状资料可以用文字和图表来记录,同是配合调查资料拍摄整体或细节照片,无法测绘的资料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3)对环境概况现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
包括对文物建筑进行地理概况、建设沿革、水文概况、地形地貌、地质概况、气候概况、自然灾害、和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土地和人口概况、交通概况、旅游概况,文物管理相关资料,保护工作编年记事等一些环境概况调研记录,有助于全面制定保护修复规划。
1.3 资料整理
这部分是将零散的资料进行系统化的整理,最后整合成保护修复规划的所需的基础资料汇编。我们需要把调研前期准备和实地调研获得的相关资料进行整合,把对现场拍摄的照片进行分类整理做成汇编插图。资料整理是对调研的一个系统总结,完善资料以便为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
2、文物建筑测绘流程与内容
2.1建筑单体测绘流程
利用传统手工测量手段,对一座单体建筑进行测绘,大体经历准备、勾画草图、测量、整理数据、制图、校核、成图、存档等阶段。下图表是一个典型的单体建筑测绘流程图:
准备 |
了解所测对象历史背景及法式特征,查阅相关档案文献和图纸,踏勘现场,确认工作条件,制定测量方案,包括工作期限、进度、人数、设备、分工等。 |
徒手草图 |
通过现场观察,徒手勾画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和细部详图。全部草图应能清楚反映和展示建筑各部位的形式、结构、构造以及大致比例。草图为测量时标注尺寸之用。测量并标注尺寸后的草图称为“测稿”。 |
测量 |
测量一般由2-3人配合进行,同时在草图上标注尺寸。对于一些带异形轮廓和复杂纹样的构件要拓样或拍照。另外,建筑的整体环境、外观造型、梁架结构、细部纹样等均应拍照,有条件亦可录像。 |
整理测稿 |
每次测绘难免出现遗漏和错误,因此所测 数据应在测量当天进行核对、整理,及时发现问题。对测稿上交代不清、勾画失准或标注混乱之处应重新整理、描绘,以增强可读性。对于一些总尺寸和分尺寸、主要尺寸和次要尺寸等,应及时核对、修正,并填写数据表格。 |
仪器表格 |
通过用尺规依数据比例制图,可进一步交代细节,肯定交接关系,验证所获数据是否正确,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因而成为保证测绘质量的重要环节。同时可初步确定正式图的比例尺及构图,练习轮廓线加粗及尺寸标注等内容。仪器草图应尽量在现场绘制,以便随画随校,及时修正错漏处,减少反复。 |
校核 |
仪器草图完成后要比照实物核对、发现遗漏、错误的地方,要分析原因,及时补测或复测,修正数据后改正图上错误。 |
上机 |
根据测稿、仪器草图上的数据,用计算机完成正式成果图。要求掌握相关的AutoCAD高级技巧,符合建筑制图规范和测绘要求。 |
验收 |
成果图应经过校对、审核、审定三级复核,发现错误及时改正。 |
提交存档 |
将测稿、数据表格、仪器草图、电子文件、文字报告等编目提交有关部门并存档。 |
2.2 文物建筑测绘的分级
在对单体建筑的测量中,按测量对象的范围,即测量工作涉及的部位或构件范围大致可分为全面测绘、典型测绘和简略测绘三个等级。
(1)全面测绘
从工作深度和范围而言,这是最高级别的测绘。要求对建筑进行整体控制测量,并测量所有不同类别构件及其空间位置关系,尤其是对结构,性的大木构件如柱、梁、檩、枋等,要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勘查和测量。除暂时无法探测的部位和构件外,测量范围应尽量全面覆盖,不可遗漏。同时按类别和数量分别予以编号,制表,一一填写清楚,以便在进行修缮设计、施工和研究时利用。
实施重要文物建筑的修缮、迁建工程时,都必须进行全面测绘。当经济允许时,基于记录建档和科学研究目的,凡重要古建筑也都应尽量进行全面测绘。
(2)典型测绘
这一级测绘在对文物建筑进行控制测量上与全面测绘要求基本不同,但测量范围并不覆盖到所有构件或部位。例如、在古建筑中,同一类别构件往往不止一个,如斗拱中的斗、昂、枋乃至大木构件中的柱、梁等。对这些重复的构件或部位,可不必逐个测量,而是选测其中一个或几个“典型构件”。不过测量范围要覆盖所有类别的构件或部位,不能有类别上的遗漏。这里的类别是按构件的样式和设计尺寸来划分的。
一般情况下,建立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实施简单的文物修缮工程或出于研究目的进行测绘,都至少应达到这一级测绘的要求。
(3)简略测绘
测量工作深度如未能达到典型测绘的标准,都应属于简略测绘。有时进行古建筑调查时,限于时间和人力、物力条件不足,可临时采用这一等级的测绘。但这种测绘成果不能作为正式的测绘记录档案,一旦条件具备应立刻进行更高级别的测绘工作。测绘要在尽量减少对文物建筑扰动的同时获得更多、更准确的数据,因此、原则上不应对较高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采用这一级别测绘。
2.3 现状测绘图纸的绘制包括以下内容
(1)区位图
标注文物所在的区域位置,图面比例为1:10000-1:50000。
(2)保护范围总图
要反映保护范围周边环境与文物本体的关系。比例为1:200-1:10000。
(3)现状总平面图。
① 要清楚表达建筑物的平面和竖向关系;准确反映地形标高;反映其他遗存、树木、水体和重要地物的位置。
② 准确表达工程对象和工程范围。
③ 标明或编号注明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④ 反映庭院或场地铺装的形式、材料、损伤状态。
⑤ 标注工程对象与周边建筑物的平面关系及尺寸。
⑥标明方向和比例,比例为1:500-1:2000。
(4)单体建筑物的平面图
① 完整准确表达建筑物的现状平面形制,尺寸。有相邻建筑物时,应将相连部分局部绘出,多层建筑,分层绘制平面图。
② 准确反映柱、墙等竖向承载结构和维护结构布置。
③ 有明确的轴线并按顺序编号。
④ 平面尺寸和重要构件的断面尺寸、厚度要标注完整。尺寸应有连续性,各尺寸线之间的关系准确。
⑤ 标注必要的标高;标注剖面位置和剖面序号;绘出指北针。
⑥ 如实表达台基、地面、柱、墙、柱础、门窗等平面图上可见部件的残损和病害现象。
⑦ 建筑地面以下有沟、穴、洞室的,应在图中反映并表述病害现象。
⑧ 地基发生沉降变形时,应反映其范围和程度。
⑨ 门窗或地下建筑等损伤和病害在平面图中表达有困难时,可以索引至详图表达。图形不能表达的状态和病害现象,应用文字形式注明。
⑩ 图形比例一般为1:50-1:200。
(5)建筑物立面图
① 能够反映建构筑物的立面形制特征。原则上应绘出各方向的立面;对于平面对称、形制相同的立面,可以省略。
② 立面左右有紧密相连的相邻建构筑物时,应将相连部分局部绘出。
③ 立面图应标出两端轴线和编号,标注台阶、檐口、屋脊等处标高,标注必要的竖向尺寸。
④ 表达所有墙面、门窗、梁枋构件等图面可见部分的病害损伤现象和范围、程度。
⑤ 比例一般为1:50-1:100。
(6)建筑物的剖面图
① 选择层高层数和内外空间形态构造特征均比较复杂的剖面位置绘制;准确表达竖向的构成关系。如一个剖面不能表达清楚时,应选取多个剖视位置绘制剖面图。
② 剖面两端应标出相应轴线和编号。
③ 单层建构筑物标明室外、地面、台基、檐口、屋顶或全标高,多层者还应分层标注标高。
④ 剖面上必要的各种尺寸和构件断面尺寸、构造尺寸均应标示。尺寸线相互关系应明确。
⑤ 剖面图重点反映屋面、屋顶、楼层、梁架结构、柱及其它竖向承载结构的损伤、病害现象或完好程度。残损的部构件位置、范围、程度应准确。
⑥ 在剖面图中表达有困难的,或重要的残损、病害现象,应索引至详图中表达。
⑦ 比例一般为1:50-1:100。
(7)结构平面图
① 应准确反映平面结构关系,重点表达其它图纸难以表述的内容,结构平面图可根据表达内容的不同,按镜面反射法、俯视法绘制。
② 结构平面图轴线应编号;分段尺寸,总尺寸、构造尺寸,构件断面尺寸应准确。
③ 水平构件的残损,病害现象及程度、范围均表达清楚。
④ 比例一般为1:50-1:100.
(8)详图
① 详图与平、立、剖基本图的索引关系必须清楚;图形和尺寸必须真实、准确。
② 详图应反映基本图件难以表述清楚的残损、病害现象或完好程度、构造节点。
③ 详图应准确反映构部件特征及与相邻构部件的关系。
④ 详图比例一般为1:5-1:20.
(9)在所有图纸中,还要表述后代进行拆改现象和拆改遗迹等内容。
3、文物建筑普查评估
3.1评估的内容
(1)文物建筑的价值:
现状价值、保护展示产生的社会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古迹在历史文化名城和地区中的地位、在当前社会中的地位;
(2)现在保存状态:
环境、结构、材料退化、对原状的研究、实施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析、现状利用的合理性和功能延伸的可能性;
(3)现有管理条件:
管理机构的任务和人员构成、研究保护能力、利用功能的合理性、监测、日常维护设备、服务设施、展陈条件、防灾应急能力、财务保证能力。
附加:文物建筑的价值
a 历史价值
由于某种历史原因而建造,并真实反映这种历史实际;
在其中发生过重要事件或有重要人物在其中活动,并真实地反映出这些事件和人物活动的历史环境;
体现了某一时期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风尚;
可以证实、订正、补充文献记载的史实;
在现存的历史遗存中,其年代和类型独特珍稀,或在同一类型中具有代表性;
能够展现文物建筑自身的发展变化。
b 艺术价值
建筑艺术:空间构成、造型、装饰、形式美;
景观艺术:人文,城市、园林、特殊遗址景观;
附属于文物建筑的造型艺术品;
年代、类型、题材、形式、工艺独特的不可移动的造型艺术品;
上述各种艺术的创意构思和表现手法等。
c 科学价值
规划和设计:选址布局、生态保护、灾害防御、以及造型、结构设计;
结构、材料和工艺;
3.2文物建筑残损评估标准
文物建筑的残损评估的关键在于建立对建筑各部分残损等级的评价和建筑整体残损“值”两个系统。在此应当强调,对文物建筑各部位的残损等级的累积评价只是“加和性”的统计,并不能完全反映文物建筑的整体状况,需结合各组成部位空间位置关系及其他相关的“不可简单加和”的特征,综合形成对文物建筑整体残损情况的评价。因此,本保护规划制定以下对文物建筑残损等级的评价标准。
(1)残损A级,1-20%的构件存在轻度表面残损,无构造变形;
(2)残损B级,21%-40%的构件存在表面残损,无构造变形;
(3)残损C级,41%-60%的构件在显著残损,具有潜在形变等结构问题,或具有轻微结构问题;
(4)残损D级,大于60%的构件存在严重残损,或存在较严重结构问题。
总体来说对于文物建筑各组成部分——构件组的残损等级确定为A到D四级,以反映构件组中1%-100%的构件的残损、并适当辅助以构件组整体变化的因素。进而,文物建筑的整体残损评估也使用同样的原则,辅助以整体结构形变的因素,为方便下文估算保护经费,以百分比表示整体建筑的残损率。
二、文物建筑保护方案工作流程
1、文物建筑保护原则
(1)基本原则
保护:为保存文物建筑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
保护的宗旨:对文物建筑实施有效的保护。
保护的目的: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历史信息及价值。
保护的任务: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失,制止新的破坏。
保护的原则:不改变文物建筑原状。
原址保护
减少干预
日常保养
材料工艺
审美观
不应重建
保护文物环境
(2)重视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保护手段。
要制定日常保养制度,定期监测,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轻微的损伤。
(3)保护材料
注意传统保护材料和保护技术的传承
新材料和新工艺;最有效、对文物无害
保护材料的负面影响。
(4)正确把握审美观
文物建筑的审美价值主要表现为它的历史真实性;
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
(5)预防灾害侵袭
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对文物建筑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应付突发灾害的周密抢救方案。
对于公开开放的建筑、应控制参观人数,保证疏散通畅,优先配置防灾设施。
在文物建筑中,要严格禁止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
2、保护工作计划
2.1总体原则
(1)基本原则和方针
本保护方案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1997)以及中国相关的法规制度为依据,尊重并参考《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2)的体系和相关内容,同时借鉴有关国际宪章。
(2)工作范围
白象街五处文物建筑物所涵盖的所有结构构件及其周边相应的环境、场地现状及周边建筑进行比较研究分析
(3)基本目标
本方案规划为整体保护工作确定三项基本目标:改善白象街所有文物建筑的保存状况;保护并展示这五处建筑现存的和可以被进一步研究发掘的历史信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利用并复原正在消失的历史文化符号。
(4)记录分工
从方案到实施完成的过程中,所有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所有步骤都必须得到详尽的记录。记录方式主要包括:图片记录、文字记录、影像记录、分析调研报告等。
3、文物建筑保护技术措施
建筑部位 |
典型残损现象 |
保护处理 初步意见 |
所需开展的研究 /保护措施 |
室内地面 |
① 砖体轻微风化 ② 砖体中度以上风化;砖体磨损/砖体破裂 砖体缺失 |
① 选择性化学加固 ② 局部挖补;选择性化学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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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结构 |
① 轻微老化/腐蚀 ② 生物破坏(腐朽/虫蛀等)挠曲/木材开裂/拔榫 ③ 结构严重形变或重要承重构件折断 |
① 除尘清理、修补;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② 抽换失效构件; 使用同样材质复制、替换失效构件; ③ 局部解体、更换失效构件;打建拔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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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 |
① 抹灰老化脱落 墙体灰缝流失 砖体酥碱 ② 显著裂缝 |
① 按照传统做法重新抹灰饰面;对砖石块进行选择性的化学加固 ② 采用结构加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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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木地板 |
① 轻度老化 ② 生物破坏翘曲/开裂/拔榫 ③ 严重残破或缺失 严重生物破坏 |
① 除尘清理、局部修补;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② 修整变形构件,更换残损严重者;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③ 使用同样材质复制,更换残损严重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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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 |
① 轻度老化 ② 生物破坏 翘曲 开裂 拔榫 |
① 除尘清理、局部修补;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② 修正天花枝条,更换挖补残损部分; 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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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装修 及栏杆 |
① 轻度老化 ②生物破坏翘曲/开裂/缺失拔榫 ③ 严重腐朽/老化 严重破损或缺失 ④ 经现代改造 |
① 除尘清理、局部修补;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② 局部解体;采用残损严重者;实施防虫防腐处理; ③ 使用同样材质复制,更换残损严重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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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 |
① 灰缝轻度老化、流失;瓦件轻度缺失 ② 瓦件缺失/破损 ③瓦件严重破损、雨水渗漏 |
① 屋面除草;卓节夹陇 ② 屋面除草;卓节夹陇;更换破碎瓦件 ③ 局部揭瓦,添配瓦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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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处理 |
① 密封窗隔扇缝隙;恢复传统门窗扇掩缝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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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添电 力设备 |
① 消防、安防报警系统;通风、温湿度控制系统;照明系统 |
三、文物建筑展示及改造再利用策略
1、文物建筑展示与说明
2、文物建筑的改造再利用策略
(1)建立多样化的遗产地经济基础
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对于城市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和保存,仅仅从物质上进行维护与修复是一种短期的保护行为。城市历史建筑遗产不处于一个博物馆的环境之中,历经每一天的使用和损耗,维护与维修又需要大量经费,因此维持历史街区强大的经济基础是建立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
(2)功能保护与形态保护相结合
场所精神是建筑遗产地最重要的美学特征,它来自建筑遗产地的历史发展、建筑风貌和整体景观,包含了物质和功能的双重范畴。因此保护一方面涉及对建筑遗产物质形态变化的控制,另一方面也涉及维护产生这些特征和氛围的活动,即建筑遗产本身的功能。当今的城市历史建筑遗产保护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对建成环境物质形态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建筑遗产功能的保护。
(3)文物建筑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战略相结合
本质上近代建筑的发展与衰落与城市发展变化的过程息息相关,城市生活内容的改变导致对建筑功能需求的改变,因此建筑遗产的保护必须融入城市发展战略之中,才会取得更为积极的结果,而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也需要考虑到现实状况。
(4)改造与再利用的新思路
近代建筑相较于古代建筑,它们的可利用性强,在经济原则的作用下,对近代建筑进行开发利用而达到对它们的保护更为可行,并且在实际中这种实例也大量存在,不容忽视。事实上,有使用功能的建筑往往是能够被保存下来的,这就提供了一种保护的新思路:赋予历史建筑以新时代的功能,也即进行再利用。
进行再利用时,首先要保证其所携带的历史信息不被破坏和篡改,重点保护 其外貌并对周边环境加以控制。对近代建筑的改造实践可以根据功能类型的不同而分为一下集中类型:
① 作为各种博物馆传播城市文化,用建筑本身作为参观游览对象,直接向游人开放;
② 作为各种文化、行政机构使用;
③对民居这一类建筑允许进行更多的更新改造,以保证它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继续生存下去。